释义 |
1.9层及以下的民用建筑,基础埋深大于3米的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基础埋深小于3米的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计算。 3.各个地方的标准不同,有些地方多层部分是要按照总建筑面积的3%来计算。 法律依据: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