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如何确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确定:1、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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