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惊吓,能否得到赔偿? |
释义 | 交通事故中,如果孕妇仅受惊吓而没有实际伤害,无法获得赔偿。受害者需要提供医疗证明和原始单据作为证据。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况包括无号牌、无有效驾驶证、酒驾、争议成因等。在人员伤亡情况下必须报警,轻微财产损失有争议也应报警。孕妇路过事故现场受惊吓,并非直接受害者,索赔需有法律依据和证据。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孕妇受惊吓后可以赔偿吗? 如果是因孕妇受到了惊吓后没有造成实际伤害的,是无法得到对方赔偿的。在交通事故中凡是因为受到了伤害的结果发生后,确实是应该由责任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但是,这需要由受害者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和原始单据作为证据。 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二、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形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除此之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该报警。 有的时候,孕妇本人并不是交通事故当中的直接受害人,只是两车辆之间发生车祸以后,孕妇可能恰巧路过就认为自己受到了惊吓,就要求相关人员进行赔偿,像这样的索赔诉求根本就毫无法律依据可言。索赔是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材料的。 结语 孕妇在交通事故中受惊吓但未造成实际伤害时,无法获得对方的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需要提供医疗证明和原始单据作为证据来支持赔偿请求。交通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应填写协议书或文字记录,并及时报警处理。对于无号牌、无有效驾驶证等情况,必须报警处理。孕妇若非直接受害人,仅因受惊吓而要求赔偿,缺乏法律依据。赔偿索赔需有相关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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