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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先计算前8个月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再计算后4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四条 第二款 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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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