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剖腹产产假为98天,另外还有各个省市的奖励假,具体参照所在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孩子,可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购买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