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期间对方骚扰怎么处理? |
释义 | 离婚起诉期间,对方的骚扰如果没有危急到人身安全,那就只能不理睬。如果对方的骚扰威胁到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了,那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保护令签发后,由人民法院监督被申请人履行。 一、怀孕期间被人打一巴掌,如何判刑 打了孕妇一巴掌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两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如果是属于家庭范畴的话,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孕妇也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二、怎样的人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有: 1、当事人因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实际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因强制、威胁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的措施具体有哪些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的措施有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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