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约定管辖一般是不能放弃的,除非协议管辖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为协议管辖一般是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此时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确定了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果协议管辖能够随意放弃,将不利于争议进行有效的解决。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进行缜密考虑,避免争议发生后产生不利的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