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