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募集设立公司的主要流程有:1、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3、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4、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5、召开公司创立大会;6、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第八十五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