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付款与债权转让的区别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债权转让实际上是“合同的转让”行为,具体而言,是依据法律行为而发生的合同主体更替。而委托付款行为实质上是一种“涉他”法律行为,委托他人履行合同义务,属于对债务履行方式的变更,而并不涉及合同主体的更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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