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荣誉权是不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 |
释义 | 荣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死者的人格权如下: 1、姓名权,是指公民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的权利。 2、肖像权,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肖像权是指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权利。 3、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4、隐私权,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5、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综上所述,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九条 本编调整因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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