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继承开始起算时间法律规定如下:继承开始起算时间为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时间。且一般情况下,前述的宣告死亡时间是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