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分居证明由谁出具 分居证明由提出离婚的一方出具。 二、分居证明怎么写 分居证明 本人钟 XX,女,汉族,与郑XX19XX年结婚,20XX年本人去浙江打工,20XX年回来开旅馆,与男方郑XX分居11年至今。 特此证明 证明人: 年月日 三、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四)“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四、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