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不离婚可以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关系确实破裂,一方不离婚,另一方坚决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不同意离婚的一方户籍或经常居住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法律规定证明感情破裂主要包括四种情况: 1、重婚或配偶与别人同居,这里强调同居,而不是偶然发生性关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种情况需要强调是屡教不改,而非偶然行为; 4、如果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这里的分居要明确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生活、学习等原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