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肿瘤保险的赔偿标准因保险公司不同而异,需要患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并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计划。同时,保险公司也会根据患者的病史和保险类型对赔偿进行限制或排除。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单和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费用等内容。 2.《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有权拒绝承担责任。 3.《保险法》第四十八条:保险人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被保险人同意订立合同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医疗保险基金可以设立重大疾病保险、医疗补充保险等多种形式的保险产品。 患者在选择肿瘤保险时,应当注意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同时,应当根据个人病史和保险类型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