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多大年龄可以申请 |
释义 | 一、在申请之日前,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非农户口5年以上并常住本市。申请人服役或者赴外读书前户籍已在本市,后户籍重新迁入的,可计入年限内。 二、下列人员列入家庭成员: (1)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 (2)35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3)共同生活的夫妻双方父母以及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 三、满足户籍年限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可以分户申请: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 (2)未单独立户的已婚或离异(拥有子女抚养权)人员因无房而实际与父母(子女)同住的。 具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全(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应当与其监护人共同提出申请。 四、5年期限均计算至受理公告发出之日止,前推5周年。 五、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究竟哪些人具备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呢?经济适用房又有哪些新规定?本文将对此加以整理,进行分析解读。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资格。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