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在购买重疾险时已经患有猝死风险,但没有被告知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是否有拒赔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出售保险产品时,应尽到告知义务,如未尽到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则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八条: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如实告知已知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保险人应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将《保险条款》告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当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应当明确约定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和保险人的承保责任,对于未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照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原则处理。 3.《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忠实信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不得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被保险人未向保险人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且该情况是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事故程度加重的原因之一的,保险人有权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