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退休时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退休申请书;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属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申报人户口复印件一份; 4、申报人在当地国有银行复印件; 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 6、养老保险手册; 7、养老保险需交至申报退休的当月; 8、流动人员人事关系管理手册; 9、申报人填写《职工退休核准表》; 10、有副高级其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及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11、军转干部需提供转业证明及转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1、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员工企业单位的社保专员负责办理; 2、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 3、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 4、将审批后的《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 综上所述,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利于工人队伍的精干,对实现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必将起促进作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