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予恢复执行的法律依据
释义
    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的情形规定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
    (一)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
    (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四)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以上知识就是律师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的情形有哪些”问题进行的解答。
    
     该内容由 舒春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20: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