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孩子十八周岁还没有办身份证,派出所会注销孩子的户口吗? 如果孩子十八周岁还没有办身份证,派出所并不会注销孩子的户口。根据相关条例可以知道,一般情况不会注销户口的。依法规定,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必须有相关部门提交的注销户口证明才可以,比如村里面提供的死亡证明,或者户主申请的户口迁移等。如果没有任何证明材料就注销了户口,这属于违法行为,是滥用职权的行为,公安机关要担责的。 另外,暂时无法相关资料提及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而被注销户口的条件。但是如果当事人已经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建议尽快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身份证,为了避免由于长时间不办理身份证而被户籍部门以失踪人口记录影响到户口被冻结等情况带来不便。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