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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能办理赠与的抵押房产吗
释义
    1、一般不能。
    2、有贷款的房屋是限制所有权的房屋,除非银行同意,否则不可能办理,但是,银行作为抵押权人通常是不可能同意的。如果真想办理赠与公证,就先到银行办理提前还贷,获得完全所有权后就可以办理赠与公证手续了。
    抵押房产可以公证吗
    抵押房产可以公证。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抵押房产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公证?
    1、如果处于抵押状态的,房屋的所有权是抵押给抵押权人的,所以是不能买卖的,自然不能办理买卖公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产买卖公证能公证吗
    可以。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担保人房产能抵押房产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人的房屋已经抵押的,如果是担保人生活必须房屋的,不能执行房屋,如果不是生活必须房屋可以执行,但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再抵偿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未成年人的房产能抵押吗,未成年人的房产能不能抵押
    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需要当事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不能办理房产抵押。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申请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具有稳定收入,良好信用,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四)所购房屋具备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条件,产权明晰,买卖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五)必须支付不低于20%的购房首付款,并在申请贷款的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六)借款人应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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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1: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