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遂宁申请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
释义 | 一、遂宁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4.正常、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遂宁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婚姻证明 3、房屋查询证明 4、收入证明 5、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6、商品房买卖合同 7、首付款发票 8、还款账户 9、户口薄 10、个人信用报告 三、遂宁申请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四、遂宁申请公积金贷款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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