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异地备案的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确认是省内异地就医还是跨省异地就医,如果是前者则不需要备案; (2)如果是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备案审批表办理登记; (3)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到3家医疗机构; (4)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时,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通常情况下,如果是省外异地就医的话,应该就是跨省异地就医,这个时候是需要进行备案的,我们先需要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的社保中心填写备案登记。 异地备案需要什么证明 1、驻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 2、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 3、转诊转院确定表; 4、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