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怎样申请宅基地建房 1.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农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 1.盖房前的批准 2.在盖房之前,必须先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在村委会同意后,到乡镇建设办公室进行审批,最后在获得产权证书后才能盖房 。 3.遵守一户一房 4.对于农村土地权明确规定了宅基地权的确认,实行一户一房的政策。对于个别情况有必要事先申报和批准。 5.标准建筑面积 6.对于一户一房的建筑面积有规定。例如,居住人口少于三人的农村小农户,房屋申请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米。不同地区有不同的面积要求,必须根据当地的宅基地政策检查并批准特定要求。 7.符合建筑标准 8.农村宅基地建设之前是要进行合法审批的,对于面积、高度、用地都是有要求的,农村房屋布局分为垂直分户(指建筑层数2-3层)和水平分户(建筑层数4-5层),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 9.保证农村户口 10.宅基地建设新规明确规定农民具有宅基地建设的权利,对于买卖的宅基地,非农村户口的人来说,宅基地建设将不被允许。 11.禁止在7个地区建房 从2021年开始,村民应注意不要在以下地区建造房屋: (1) 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 (2) 有安全隐患的区域; (3) 生态保护红线核心区; (4) 江湖河流保护区; (5) 道路施工控制区在侧面; (6) 需要计划和控制的领域; (7) 给高压走廊区域供电区域。 三、宅基地的相关政策 1.非农户口不能建房; 2.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 3.宅基地有偿地退出。 另外关于宅基地的买卖还不能跨越两条红线: 第一是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来获取利益。 第二就是不可以以退出农村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农村的农民进城落户的就需要退出宅基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