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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证人证言的质证流程是怎样的?
释义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一、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二、不当得利原告举证不实怎么办
    不当得利原告举证不实的,被告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原告举证不实,如提供人证、物证、视听材料等,与原告进行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八条当事人质证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的流程是什么?
    一、刑事部分:
    1、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2、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3、公诉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质证意见。
    4、公诉人、辩护人对案件发表辩论意见。
    5、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附带民事部分:
    1、附带民事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
    2、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答辩意见。
    3、附带民事原告人举证、被告人或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
    4、被告人举证,附带民事原告人或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
    5、附带民事原告人(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发表辩论意见
    6、法院组织调解。
    7、当事人最后陈述。
    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至此,审理程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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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9: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