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外地户口是否可以在当地办理? |
释义 | 外地户口可以在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可以选择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外地人在北京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后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分析 一、外地户口可以在居住地办理离婚吗 夫妻两人外地户口可以在居住地办理离婚。 二、外地户口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律师解析: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途径: 1、去民政部门办理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以外地人在北京办理离婚手续为例: 如果是外地人在北京是不能通过北京的民政部门解除婚姻关系的,只能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因此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外地人在北京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当事人在北京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后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外地户口的夫妻可以选择在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自愿离婚,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子女和财产问题的适当处理后,领取离婚证。若一方要求离婚,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外地人在北京办理离婚手续,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需满足一年以上连续居住的条件。因此,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外地人在北京也可以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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