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法院判决赔偿的人没有赔偿能力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查明赔偿方的财产,通过执行赔偿方财产的方式赔付本人的损失。若赔偿方确实没钱赔的,则可以中止执行,在发现对方有财产时受害人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