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买了二手车想在异地提档办理过户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异地二手车提档过户程序如下: 1、首先开具二手车交易的发票,填写二手车买卖合同并缴纳验车费; 2、验车、拓号并照相。验证车辆的手续和车主证件是否合格; 3、接着是更改车主信息,完成后缴纳外转提档费用; 4、最后打印登记证书和临时号牌; 5、等待三到七天,就可到外转所在地的车管所进行落户挂牌手续的办理。 一、车辆过户的条件如下: 1、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在本市范围内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应办理车辆转移登记; 2、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机动车在抵押期间的都不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二、汽车过户材料: 1、卖方,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 2、买方,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 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原件或持上次过户发票; 4、车辆行驶证原件; 5、车辆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转入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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