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房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
释义 | 转让集资房约定对协议双方有效,对集资建房组织方不一定有效。集资建房属于单位给予员工福利性质的购房,一般不认同以员工资格购房再转手出卖给单位外的第三人。 一、还建房能公证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吗 为统一规划市政建设,需要对城市郊区农民原建住房进行拆迁,为妥善安置拆迁群众的居住用房,政府有计划地统一建房分配给拆除了原住房的居民。这种住房,称为还建房或统建房、统建楼。还建房与商品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取得方式:商品房是以货币交易的形式购买,而还建房主要以补偿形式取得。2.土地的性质:大多数还建房是政府划拨土地兴建,土地性质为划拨地,而商品房全部是出让地。关于还建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看补偿安置协议中是否包含夫妻双方的安置名额以及被拆除的原有住房是否为夫妻或家庭共有。若是,则无需公证即可明确。如果还建房是在双方结婚后取得但并不包括夫或妻一方,则针对尚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房产,一般公证处会拒绝进行公证,对于有产权证的还建房,在审核产证真实有效且双方约定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二、集资房什么意思 集资房是指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 三、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 可以转让的集资房: 1、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 2、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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