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出租房子要和物业报备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需要经过物业同意,但是要在物业备案。一旦租户出现异常情况,物业可以及时联系业主。同时,经过物业备案的租户,今后也不会出现物业欠费扯皮情况。如果业主和租户约定由租户缴纳物业费、取暖费,在物业备案后,物业就会知道按期从租户那里收费。如果没有备案,可能出现租户恶意拖欠费用,而物业仍然认为应由业主缴纳物业费。等租户退房走人时,业主才可能发现应该由租户缴纳的物业费等等全都没有缴纳。而这个责任只能由业主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