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起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地址应当说明。如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说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地址、工作单位、代理权范围以及与原告的关系; 2、主要陈述诉讼请求、婚姻状况和离婚原因。诉讼请求部分应当说明离婚态度,离婚后如何抚养子女,如何处置家庭共同财产。婚姻状况应说明何时结婚,在哪里登记;如何认识,是自由恋爱还是介绍,还是安排、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是否有孩子,孩子的年龄等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久等等。离婚的原因应当说明:婚姻的基础是什么,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感情如何;是否经常吵架,吵架的主要原因和过程,被告目前的态度如何;调解效果如何,调解效果如何;以前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法院的处理结果。如果离婚案件是由第三方介入引起的,起诉人必须提出证据、证人姓名和地址。简而言之,这部分应该提出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提交给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的签名或盖章以及起诉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