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底保户把钱存子女名下可以吗 |
释义 | 存款需要身份证,有身份证就可以。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别人把钱存我银行卡我取用违法吗 算违法。此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如果对方讨要,必须归还。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是违法行为,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父母的钱存孩子名下,钱是孩子的吗 父母把钱存到孩子名下,属于孩子的私人财产。父母的这种行为属于赠予行为,虽然孩子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但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且属于完全获利的情况下,其赠予行为是有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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