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事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事处是不能经营的,所以办理的不是营业执照。 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所以,办事处是不可以有购销行为的,也就不用报税或交税。办事处是没有公司性质的,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因此,办事处只是协调角色。 一般要设立办事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公司对办事处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衍生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办事处需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吗? 不需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办事处不再进行工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直接设立从事业务联络性质的办事机构,不再到工商机关登记,目的主要为了更加方便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已经登记设立的办事处,不再办理变更或者延期手续;期限届满以后,办理注销登记或根据需要申请设立为分公司。 办事处不再纳入工商登记后,工商机关还会根据法定职责进行监管,禁止办事处从事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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