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从下列人员中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与当事人的近亲属;(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4)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