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指什么 |
释义 | 一、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指什么 1、故意伤害罪加重情节是指以下的情形: (1)、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二、故意伤害罪客观表现 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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