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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险去哪个部门报销
释义
    社保局。
    是要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该保险由企业缴纳。
    生育保险共保四项内容: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医疗费用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参保事项:
    人群
    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费用缴纳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申报办理
    申报缴费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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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