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丈夫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其未就业的配偶只要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生育医疗费待遇。需要丈夫在妻子分娩的次月1日起一年内提供相关资料到社保局申报。丈夫要连续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如果未满一年,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当累计满12个月后,以及在妻子分娩的一年内,可以再向有关部门申请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