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此外,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都应办理登记手续。 也就是说,你的经营必须合法合规,否则出现任何意外情况,即便你缴纳的税收再多,也不可能申请退税。而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他们获得的收入,其实不是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而是个人所得税。具体来说就是个税里面的经营所得。经营所得的税率的也是单独的,具体来说就是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但是,由于个体工商户的财务资料不健全,他们的经营所得也是按照,核定的方式征收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的个税税负一般来说要低得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称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 第十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