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绑架既遂的情形:1.行为人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非法要求的行为后,第三人满足了行为人的不法要求。2.行为人虽然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了不法要求的行为,但第三人没有按照行为的意识去做,致使行为人的不法要求未得到实现。 一、绑架罪未遂的认定 认定绑架罪未遂的两种情况: (1)在着手实施绑架行为时,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他人救助等原因,致使绑架没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 (2)行为人已经劫持了被绑架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来得及实施提出不法要求行为的。 二、绑架致人重伤构成什么罪 绑架致人重伤的,涉嫌绑架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三、如何判断绑架罪成立吗 绑架罪既遂也就是成立的情况如下: 1、行为人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后,第三人满足了行为人的不法要求。 2、行为人虽然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了不法要求的行为,但第三人没有产生恐惧心理或者对被绑架者漠不关心,或者没有按照行为人的意志去行为,致使行为人的不法要求没有得到实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