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纪合同的性质是随经纪业务的性质而定,法律并没有对其定性。实践中都认为分为两种情况: 1、演艺经纪合同的性质就是委托合同。 2、混合性合同:由于演艺行业的特殊性,一部分经纪公司往往并非简单的受托人,而且还扮演着艺人操盘手的角色,体现在经纪合同上既有委托或代理演艺事业的内容,又有有关艺人的宣传、培训、录制和出版唱片的内容。 这种混合性质的经纪合同具有行纪、居间、委托等合同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章;没有规章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