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务工人员与企业发生劳资纠纷,维护自身权益途径主要有: 1、协商处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处理: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人社部门劳动争议调解申请调解; 3、申请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未履行的,劳动者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提起诉讼:对仲裁不服的,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去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务工人员自身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报酬权; 2、收益权; 3、同工同酬权; 4、就业机会均等权; 5、社会保障权和社会福利权等; 6、有自由择业权; 7、劳动安全保护权; 8、职业技能培训权; 9、劳动争议处理权; 10、休息权; 11、休假权等; 1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3、人格权; 14、人身自由权; 15、参与社会管理权等方面。 综上所述,外出打工者要掌握必要的法律常识,利用法律武器,依靠司法、劳动部门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求职过程中,应注意选择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打工者要提高警惕性和鉴别力,选择那些有营业执照、职业介绍许可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的正规、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以免上当受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