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发薪资属于拖欠薪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其支付薪资并给与赔偿。,根据规章,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薪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薪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章执行。,法律依据,《薪资支付暂行规章》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薪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薪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章可以从劳动者薪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薪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薪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章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