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验收不通过怎么处理 |
释义 | 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装修公司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在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如果装修公司拒不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施工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价款,并可以主张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如果合同中还有关于延迟支付价款的违约金或者其他约定,也可以做出相应的主张;如果双方之间是建筑工程合同关系,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建筑工程款支付优先清偿条件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是: 1.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建设工程必须按期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能直接将该工程折价、拍卖,而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方式。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4.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三、哪些情况下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 下列情况下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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