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子关系是否能够被改变? |
释义 | 子女被他人收养后,父子关系可以解除。法律不能断绝亲生父子关系,只有子女被他人收养,才能解除其父子关系。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子关系是基于血缘的,一般只因死亡而消灭,不因个人意志而解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负担抚养费。 法律分析 父子关系在子女被他人收养的情况下可以解除。一般来说,法律不能断绝父子关系,因为亲生父子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只有当子女被他人收养,在法律上才可以解除其父子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父子关系不能轻易解除。根据相关规定,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一般只因死亡而消灭,不因个人意志而解除。且即使双方采取某种方式“断绝”父子关系了,法律也不会承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子关系是一种自然血亲关系,一般情况下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解除。然而,在子女被他人收养的情况下,法律上可以解除父子关系。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并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抚养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做出判决。父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一般只因死亡而消灭,不会因个人意志而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关系,非常重要且不可轻易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监护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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