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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时间是事故发生日还是定残日
释义
    残疾赔偿金是定残之日开始计算的。根据我们国家相关司法解释当中明确的规定,残疾赔偿金应当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还有就是受害者被评定的伤残的等级,然后根据城镇或者农村的收入来状况确定。
    交通事故九级残疾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九级伤残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
    1、医药费:根据实院发生计算,请一定保管好票据原件;
    2、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5、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6、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被扶养人生活费;
    8、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9、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5000至10000元左右。
    工伤致残疾赔偿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残疾赔偿金由谁支付
    关于工伤残疾赔偿金由谁支付的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劳动者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除了要经过认定外,还需要对伤情做出鉴定,也就是上文说的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的不同,那么对应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以及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当然,在鉴定之后发现并不构成伤残的话,也可以基于实际情况获得赔偿。
    相关内容:没有工伤保险工伤两年了还没有赔付怎么办
    一、没有工伤保险工伤两年了还没有赔付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等。
    4、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5、工伤认定书等证据。
    二、工伤赔偿纠纷的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工伤赔偿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4、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6、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8、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虽然工伤两年了还没有赔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工伤赔偿纠纷的仲裁时效是一年,如果员工在这两年之内跟公司协商过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处理过工伤赔偿纠纷,可以随时中断仲裁时效,若没有任何导致仲裁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事由的,超过仲裁时效对员工会丧失胜诉权。
    残疾人赔偿金如何确定?
    残疾人赔偿金的确定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该内容由 袁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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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22: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