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险保单更改需要注意哪些 |
释义 | 交强险保单内容变更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2、投保人投保时,应当照实填写投保单,并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 3、变更的具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一、交强险能过户吗? 能够。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将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二、交强险合同由投保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单/批单/特别约定共同组成: (一)投保单(投保书):是指投保人表示愿意与保险公司订立交强险合同的书面要约申请。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条款》: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 (三)保险单: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证明交强险合同关系的法定证明文件。 1、保险单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单以及摩托车、农用型拖拉机定额保险单。 2、保险单由正本(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留存)和副本(保险公司留存业务留存联和财务留存联/公安交管部门留存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组成。 (四)批单:是指保险公司出具的/证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保单载明合同内容的文件。 1、批单正本由投保人/被保险人留存; 2、批单副本包括业务留存联/财务留存联由保险公司留存。 (五)特别约定: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单基本条款以外所作其他特殊约定/效力优于基本条款。 三、投保单的事项包含哪些内容 投保单投保单又称要保书,是投保人向保险人递交的书面要约,投保单经保险人承诺,即成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投保单一般由保险人事先按统一的格式印制而成,投保人在投保书上所应填具的事项一般包括: 1、投保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及地址; 2、投保的保险标的名称和存在地点; 3、投保险别; 4、保险价值或确定方法及保险金额; 5、保险期限; 6、投保日期和签名等。在保险实践中,有些险种,保险人为简化手续,方便投保,投保人可不填具投保单,只以口头形式提出要约,提供有关单据或凭证,保险人可当即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这时,保险合同即告成立。投保人应按保险单的各项要求如实填写,如有不实填写,在保险单上又未加修改,则保险人可依此解除保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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