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民政局离婚时需要拿什么? |
释义 | 该篇内容主要介绍了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申请的审批流程和离婚证的作用。同时,也提到了如果当事人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相关信息。最后,离婚财产分割可以根据双方商议达成协议,也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分析 当您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 1. 双方户口簿; 2. 双方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三)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去民政局去起诉离婚怎么起诉 去民政局只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能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当事人携带起诉状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民政局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在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之前,就需要先就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协商。因此,这种情况下分割夫妻财产,主要是根据双方的商议、沟通确定。 依《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此时,经过商议也可以将所有财产分给其中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案件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一份好的离婚协议书不仅可以保障双方权益,还可以减少后续纠纷。那么,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 首先,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其次,需要明确婚姻的存续时间,以及婚姻关系的终止时间。此外,还需要明确双方财产的分割方式,包括双方共同财产和各自的个人财产。同时,需要明确分割的份额以及处理办法,例如各自管理或处理。 另外,离婚协议书还应当明确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还应当明确子女的抚养权、教育和费用承担方式。对于房屋、车辆等财产的具体处理方式也需要详细说明。 最后,需要明确协议书的生效时间和法律适用。双方在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协议书即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简洁、合法,以保障双方权益,减少后续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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