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时发现原原主在房子设了居住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事前查询 购房时除应查询房屋的权属、抵押、司法查封等情况,还应及时查询是否登记有居住权。此外,还应详细了解所购房屋内实际居住人口及居住原因。 (二)事中约定 买方和卖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居住权进行约定,如买方同意居住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仍可居住房屋内,但不得转租该房屋,如果违反合同条款,卖方可以主张违约金。卖方同意居住权人继续居住的,不得妨碍居住权人正常居住使用房屋。 (三)事后救济 如在交易过程中因卖方违背诚信,隐瞒已设居住权或交易中新设居住权的,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建议买方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自然人依据合同或遗嘱而取得的,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上为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所设立的一种享有占有、使用权能的用益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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