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联系经办银行说明,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写入贷款人手机号码的,或者在贷款审核阶段,经办银行打电话询问是否为手机号码为贷款人的时候,说不知道情况即可。 贷款时所留的电话号码都是作为紧急联系人,不代表要对贷款人的任何负债逾期行为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