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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户口在娘家拆迁有补偿吗
释义
    一、女方户口在娘家拆迁有补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嫁女有没有征地补偿费用,要依据外嫁女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而定。
    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二、征地补偿申请是怎样的?
    1、申请裁决的范围
    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三项补偿,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2、申请裁决程序
    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
    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
    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
    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
    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裁决除外。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具体的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
    4、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
    三、外嫁女户口迁出娘家拆迁有补偿吗?农村外嫁女拥有哪些权?
    外嫁女户口迁出娘家拆迁有补偿吗?农村外嫁女拥有哪些权
    古人有句老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一旦出嫁,就不能再参与娘家的很多事情,现在随着中国的发展,人们不再有这种传统的思想,但是在一些权益上,人们还是有很多争议的在一些权益方面,人们还存在着很多争议。
    在很多农村地区的发展过程中,已婚的农村妇女从户口上就默认了自己原来应该享受的权益,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但在2020年中国将明确错过这五项属于农村妇女的权益并指出结婚是不可能的。
    首先,农村妇女出嫁后也可以享受母亲的承包地权利,而且《土地承包法》也明确规定,农村妇女出嫁后与男子平等,农村妇女出嫁后仍有合法的承包地权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
    第二项权利是享有与他们的母系兄弟姐妹相同的财产继承权。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即使一个女人结婚,她仍然是长辈的直系亲属。
    第三项权利是享有母亲的家庭住所权,这也是一项农民权利。只要已婚妇女的户口没有转移,在母亲的宅基地被征用或拆迁后,就享有使用、转让、确认和补偿的权利,这一点也是需要记住的。
    第四是享受母亲集体资产的分红权,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只要外嫁女的户口在农村,享受收益分红的权利也是外嫁女的权利。
    最后一个是户口问题。农村的很多权益与户口所在地有关,所以在迁户口方面,必须是自愿的,否则一旦迁户口就会被这些利益所牵绊,所以迁户口时也要注意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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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4:38:19